航海技术学院专业转入考核方案

发布者:芮乐军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548

航海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考核方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航海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芳武、陆 

成员:贾立校、沙小进、芮乐军、夏剑东、王  千、乔前防、王  勇、王  威、刘茂玲、牛 

秘书:刘 

二、接收名额、考核办法及报名条件

序号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考核方式

备注

1

航海技术专业

30

面试

需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考虑到今后的工作性质建议高考为英语考生。

2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12

面试

普高学生

   备注:航海技术专业考虑到国家海事局要求的开班规模的要求,具体接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转出名额,接收学生按照评分结果择优录取。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1)综合素质(60%

请根据综合素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专业技能、素质拓展及学生工作等四个部分。

2面试考核(40%,可使用英语进行回答)

时间:5分钟内

方式: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考察,现场提问,学生现场作答。

考核范围:个人及家庭情况、申请转专业理由、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今后的学业设想、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的基本认知、学生的创新思维、完成学业的能力、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的综合素质及面试考核分数均采用百分制。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1)考核时间:202431日(周五)。

2)考核地点:崇海楼中311室。

五、成绩与录取

根据考核办法制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一位):

综合成绩=综合素质分+面试考核分;

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2436日前,依据综合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公示,报学生工作处备案。若有学生放弃,根据学生意愿自行进行递补。最终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可以随时关注本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相关信息。

六、咨询

咨询地址:崇海楼南305

咨询电话:85965696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1)申请转入航海技术学院的学生须符合学校《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的转专业基本条件,转入航海技术专业的学生需满足海员健康检查要求。

2)申请转入航海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密切关注航海技术学院网站的公告信息,以免错过时间。

3)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由航海技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航海技术学院 

                                                                                                                20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