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浏览次数:135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不含“4+0”本科学生、“3+2”分段培养录取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见《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附件1)。

    三、工作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3日前(动员部署)

动员部署。

    2.1月4日-1月10日(计划、考核方案公布)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订转专业考核方案、咨询答疑、考试组织、录取以及投诉处理等工作。转专业考核方案应包括:接收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录取规则等。(参考体例见附件2)

各二级学院1月10日前将各专业《考核方案》、《考核方案汇总表》(见附件3)以正式文本形式报送教务处杭小虎老师,教务处审核并经学校审批后由各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网站发布考核方案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在学工处网站发布供学生查询

    3.1月12日-1月20日(学生报名)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登录校园门户报名,逾期将不予补报,具体报名方法见《学生信息门户申请转专业申请操作手册》(附件4)。学生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多报无效;志愿专业须结合申请条件和自身的生源类型分别在学校《2023年普高招生专业目录》或《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5、6)选择,选择的志愿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要与目录中完全一致,且要符合申请条件特殊情况不能在校登录融合门户可以在校外通过如下链接访问融合门户:https://campusvpn.jssc.edu.cn。

    4.1月20日-2月27日(资格审核)

学生所在学院完成转出资格初审并在系统中进行操作。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转专业资格条件等。各专业申请转出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学生数的20%。转入学院会同学生工作处、继续教育学院、招就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转入资格审核。

    5.2月28日-3月3日(转入考核)

各转入学院在完成资格审核后依据转专业考核方案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考核。

    6.3月4日-3月6日(结果公布、学生报到)

各转入学院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及新编班级3月6日前在各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结束,转入学院在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进行转入学院审核确定转入专业及编入班级,同时将各学院《2023-2024-1学期转入学生名单》(附件7)电子稿及纸质签字盖章稿交学生工作处105,学生工作处将名单汇总后报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行文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二级学院完成学生报到接转及学生档案交接工作。

    7.3月15日前(学籍变更)

学生工作处完成学生学籍信息变更信息上报备案。

    四、相关说明

1.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线上申请的学生可以使用《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8)进行线下申请或请辅导员在系统中代理申请。

2.学生报名前须至意向专业所在学院官网或学生工作处官网查询各专业考核方案,并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参加志愿专业组织的考核。

3.申请转入航海类专业学生在转入航海类专业前须参加海员体检,且须符合航海类专业体检及学习要求。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公开、透明、平稳、有序;命题、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转入学院自主设置选拔考核内容和形式,并对转专业相关的选拔内容、形式及考核结果负责。考核、公示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自行立卷归档备查。

3.其他未尽事宜《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六、投诉与受理

学生工作处受理学生投诉并进行相应处理,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学生工作处核查相关情况。

 

附件:

1 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 附件2:转专业考核方案参考体例.docx

3 附件3:转专业考核方案汇总表.xlsx

4 附件4:学生信息门户申请转专业操作手册.pdf

5 附件5:2023年普高招生目录.pdf

6 附件6: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招生目录.pdf

7 附件7:转专业转入学生汇总表.xlsx

8 附件8:HY04CZ23--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