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14号学工例会纪要

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1699

2021年第14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日期:2021927

拟稿人:郁则青、鲍宏杨             签发人:张忠


2021927日下午,张忠副校长在崇德楼206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1年第14次学生工作例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现就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组织开展2021年度祥春基金助学金申报以及2020 年祥春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回访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工作处鲍宏杨副处长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祥春基金助学金申报工作的汇报以及2020 年祥春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回访工作的布置,并听取了与会部门和出席成员的意见。会上确定了本年度获助祥春基金助学金6个名额的分配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相关学院要做好2020年祥春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回访工作,并于1015日前将2020年获助学生的感谢信和回访报告报送学生工作处;二是相关学院要做好2021年度祥春基金助学金政策宣传、学生评选、推荐工作,并于1015日前将推荐学生的申报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按要求上报;三是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以祥春基金助学金回访和遴选工作为契机,加强学校助学政策的宣传,加强感恩励志教育,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布置返校后及国庆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工作处鲍宏杨副处长关于返校后及国庆期间学生管理工作方案的介绍,并听取了与会部门和出席成员的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相关学院要做好春季学期在校的“3+3”学生的体检组织工作,本次未参加学生后面需及时自行体检;二是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已到校学生核酸检测的组织工作,务必达到100%全覆盖;三是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宿舍,关心学生到校后的学习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与实际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引导;四是各二级学院要督促提醒学生做好每天晨、午检的健康打卡,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五是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督促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线上教学,及时关注学生参与线上教学的情况;六是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在校园公开场合佩戴口罩;七是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疫苗三针型第三针接种的组织、协调工作;八是国庆节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各班级既要悉心引导又要严格考勤。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离校,须履行请假手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按时返校,并办理销假手续;九是各二级学院国庆节前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整改,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十是学生管理值班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与校园值班工作,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重大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十一是103日晚上,所有的辅导员、班主任要到岗,核查学生的在校情况。

三、布置2021级迎新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工作处鲍宏杨副处长关于2021年迎新工作方案的介绍,并听取了与会部门和出席成员的意见。

会议要求:一是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细致开展新生健康信息和行程信息的摸排、统计工作,并于103日下午3点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情况汇报和信息摸排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并报学生工作处;二是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新生接待工作。

四、布置2021 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以及20192020级学生学年注册工作

会议听取了学生工作处鲍宏杨副处长关于2021 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以及20192020级学生学年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介绍,并听取了与会部门和出席成员的意见。

会议要求:学生工作处要做好2021 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以及20192020级学生学年注册组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1030号之前完成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将新生报到数据、未报到学生核实情况报送学生工作处。

会议最后,张忠副校长指出,我们要以上级和学校的总体工作部署要求为当前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出发点,以抓落实为我们工作的归属点,要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各环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以学生为中心,深入到学生当中,深入到宿舍中,了解学生的真实状况,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切实帮助学生解决问题、解决困难,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力举措将学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出席成员:鲍宏杨、卞  华、夏心杰、崔顾芳、陈  勇、

陈张杰、余  璇、贾立校、胡亮华、傅晓斌、

钱玉婷、汪晓晖、曹将栋、许松宁

请假人员:徐海涛(挂职)

会议记录:郁则青






学生工作处整理

2021927








印    送:校领导,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团委、各二级学院

校务公开:学生工作处网页公开发布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2021927日印发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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