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二○一一年工作要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10浏览次数:1032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二○一一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继续抓好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件)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苏教财〔2009〕57号、苏财教〔2009〕147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突出抓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以下简称“51号文件”)的学习和贯彻,大力扎实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并把2011年作为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年。
    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好“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讲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各地各校要根据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筹划和组织,积极有效地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专题教育活动。
继续充分发挥法制教育读本的作用,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继续进行“双百”人物宣传教育活动。继续积极参与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20号文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51号文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和教育部关工委、江苏省关工委、江苏省教育厅联合在宜兴市召开的“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加强基层建设现场交流会”(以下简称“宜兴会议”)精神,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51号文件,既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20号文件精神,又结合了我省教育系统的实际,总结提炼了我省教育系统多年来创造的经验,是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既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又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贯彻落实好这个文件,有利于为各级关工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有利于关工委工作和教育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平衡发展,有利于提升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有利于广大青少年的全面健康成长。各地各校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51号文件作为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省教育厅将根据51号文件精神对《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稿)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试行稿)进行修订。各地各校要根据修订后下发的《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内容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以向省申报首批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积极协助省教育厅与省关工委做好召开全省普教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准备工作,会议将重点交流各地贯彻落实51号文件和宜兴会议精神,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的措施和经验。
    以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为目标,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就如何进一步搭建工作平台、高校二级关工委建设、如何充分发挥委员单位作用等开展研讨。
    三、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切实提高家长学校的质量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家长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标准》(试行)。要按照文件的要求,继续理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管理体制,用好修订后的家长学校教材《家长必读》,切实提高家长学校的质量。
要组织老教师积极参与网络家长学校、广播电视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函授家长学校等工作,不断创新家教的新形式、新途径,努力提高家庭教育的普及面。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表彰一批优秀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工作做得好的市、县(市、区)教育关工委。各地要普遍组织学校按照《考核标准》开展自我评估,认真总结开展家庭教育的经验,为参与表彰活动打好基础。
    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省文明办、省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校外教育辅导站建设的意见》,加强与当地社区的联系,组织发动老教师积极参与校外辅导站工作,积极探索办好校外教育辅导站的途径和方法。
    四、继续做好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中青少年的关爱工作
    要努力做好有心理障碍学生的疏导工作。要继续着力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特别要加大帮助贫困大学生就业的力度;对孤儿、盲、聋、智障儿童和青少年要作为帮扶工作重点给予特殊关爱;对“问题学生”和失足青少年要结对帮教。
    各地各校关工委要继续做好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普教系统关工委要继续配合当地教育部门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
    五、积极推进关工委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要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的学习,不断更新观念,防止知识老化、思想僵化、能力退化。各地各校关工委要继续认真组织好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关工委在职领导座谈会纪要》(苏教办关〔2009〕1号)、我委印发的《关工委主任(老同志)座谈会纪要》(苏教关委〔2010〕1号)、《关工委秘书长工作座谈会纪要》(苏教关委〔2009〕5号)等3个文件的学习,把上述文件作为现阶段各地各校培训关工委骨干的基本教材。
    积极推广高校活动片的经验,强化高校工作活动片的作用,鼓励片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省市共同加强对普教联系点的培养,不断提高联系点工作整体水平,发挥好联系点的作用。
    继续办好关工委工作骨干培训班,组织好学习考察活动。
    继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的统计工作水平和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地各高校利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网页,报导本地本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活动情况,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扩大关工委的影响力。省教育系统关工委要进一步办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