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水电管理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1664

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做到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二、水电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公寓(宿舍)水电实行定额配给制度(每人每月 4 吨水、 8 度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并按时缴费。

三、注意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应切断电源,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公寓(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或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电器具,如:床头灯、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褥子、电饭锅、取暖器、电水壶等,一经发现即予以收缴。

四、住宿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熄灯就寝,熄灯后严禁点蜡烛,违者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学生处理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