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
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具体标准:
吸纳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2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额度发放贷款。
享受期限:
贷款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2年。
所需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税务登记证》(仅限2015年10月1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4)《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吸纳人员认定证明》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人员认定证明》;(5)《南通市单位用工参保人员花名册》。
4.办理流程
持上述相关材料,到经营地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填写《南通市区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签署《南通市区科技型小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前告知书》→劳动保障服务站受理初审、调查→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复核、推荐→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担保机构向贷款银行为申请人提供承诺担保→贷款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服务热线:59001216、59000185)